捐獻者權利約章

基督教機構是上帝所呼召的使命群體,以關懷社會、傳揚福音、訓練門徒及宣講聖道為首要職務,彰顯上帝的榮耀。基督教機構是大公教會的一部分,與堂會的事工並行不悖、互為肢體,互相合作完成上帝給我們的大使命。基督教機構的財務運作及事工發展等,必須有效管理,並向其董事會、教會問責。為使捐獻者能安心樂意的繼續支持有關之機構及事工,本協會特鼓勵各會員機構共同遵守「捐獻者權利約章」,提高整體服務的質素。
我們認同每位捐獻者皆有以下之權利:


1. 瞭解所捐獻之機構的服務宗旨及其捐獻的用途。

2. 有權知道機構董事會或常設決策組織成員的身分,並期望該董事會或常設決策組織發揮監管的功能和責任。

3. 確保忠誠、合法地運用、處理有關的捐獻。

4. 確保其捐獻用於指定的用途及目的。

5. 在捐獻後,短期內獲發捐獻收據。

6. 有合理需要時,可申請查閱該機構最新的核數師報告。

7. 有權知道代表機構募捐人士的身分,是機構的義工、同工或受聘的代理人。

8. 期望代表機構募捐人士須具禮貌和誠信。

9. 要求機構確保其個人私隱受到保障。

10. 如對捐獻事宜有任何查詢,可獲得迅速、真誠及確實的答覆。

pledge chi